
(1)首先了解兩地的裝卸條件,并制訂措施。主要體現在運載方式和交通路線上。
在設備搬運時,承運人應根據需要搬運的貨物的外形尺寸和車貨質量,在起運前會同托運人勘察作業現場和運行路線,了解沿途道路線形和橋涵通過能力,并制定運輸組織方案。涉及到其他部門的應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并征得同意,方可起運。
(2)對道路進行調查,特別對橋梁等進行驗算,制訂加固措施。
制定貨物裝卸、加固等技術方案和操作規程,并嚴格執行,確保合理裝載、加固牢靠、安全裝卸。裝卸作業由承運人負責的,應根據托運人的要求、貨物的特點和裝卸操作規程進行作業。由托運人負責的,承運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將吊車開到裝卸地點,并監裝、監卸。保證貨物的基本安全性。
(3)應有防止大件設備傾斜翻倒的措施。
(4)道路的坡度應小于15’。
(5)與運輸道路上的電線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。
按指定的線路和時間運行,并在貨物最長、最寬、最高部位懸掛明顯的安全標志,白天行車時,懸掛標志旗;夜間行車和停車休息時裝設標志燈,以警示來往車輛。特殊的貨物,要有專門車輛引路,及時排除障礙。
(6)選用合適的運輸方案,并遵守有關規定。
(7)停運時應采取措施,防止前后滾動,并設專人看護。
(8)運輸到達目的地時,應與托運人做貨物檢查以及交接手續,防止貨物到達目的地時遭遇損壞,責任牽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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